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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未於社交應用程式廣告各類教師甄選資訊並採LINE聯繫,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19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6001515號函辦理。
二、為避免誤信不明資訊,致個人資料遭擷取,教師甄選資訊應於學校、主管機關網站或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等正式管道公告甄選簡章及職缺等資訊,而非社交應用程式廣告或採LINE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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